早年生活
刘墉,康熙五十八年(1719年)出生于山东诸城,家族是当时的名门望族,其曾祖父刘必显是顺治年间进士,祖父刘棨曾担任四川布政使,父亲刘统勋则是乾隆朝的一代名臣。刘墉成长在名门相府,家族成员世代为官,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。[1]
初入仕途
乾隆十六年(1751年),刘墉因为父亲关系,
以恩荫举人身份参加当年会试和殿试,考中二甲第二名进士,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,在散馆担任编修,不久又升迁为侍讲,成为其步入仕途的起点。[2]
乾隆二十年(1755年)十月,刘墉的父亲刘统勋因为办理军务失宜被下狱,刘墉受牵连也被惩治。后来父子得到宽释,刘墉被降为翰林院编修。[3] 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起,刘墉被外放为地方官,此后20余年主要在地方为政,先后担任过安徽学政、江苏学政、太原知府和江宁知府等职。为官期间,刘墉基本秉承了父亲刘统勋的正直干练与雷厉风行,对科场积弊、官场恶习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整顿,为百姓做了实事。同时积极贯彻意旨,查禁书、捉拿会党,得到赞许。
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六月,刘墉担任广西乡试正考官,十月被提拔为安徽学政。刘墉前往安徽赴任前,乾隆还特意召见并赐诗,其中有“海岱高门第,瀛洲新翰林”之句,意思是希望刘墉能够不辱门楣、有所建树。刘墉在任期间针对当时贡生、监生管理混乱的状况,上疏“请州县约束贡监,责令察优劣”,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办法,得到肯定。[3]
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十月,刘墉调任江苏学政,赴任前乾隆仍有诗相赠,可见其对刘墉抱有厚望。刘墉也不辱使命,为政严肃认真,出任学政时按试扬州,因为把关严格,使得一些想以作弊蒙混过关者后不敢入场。他还上书称:“生监中滋事妄为者,府州县官多所瞻顾,不加创艾。(行政官员)既畏刁民,又畏生监,兼畏胥役,以致遇事迟疑,皂白不分,科罪之后,应责革者,并不责革,实属阘茸怠玩,讼棍蠹吏,因得互售其奸。”这一看法深刻又切中时弊,深受乾隆赏识,称赞其“知政体”。[4] 刘墉先后两次提督江苏学政,后期为官处事风格由峻厉刚急转为平和舒缓,但严肃认真是一以贯之的。[5]
宦海沉浮
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刘墉被任命为山西太原知府。乾隆三十年(1765年)升任冀宁道台。第二年,刘墉因失察所属阳曲县令段成功贪侵国库银两,按律革职被判极刑。但乾隆爱其才,加恩诏免,仅发配军台效力赎罪,第二年被赦免后在修书处担任行走。[6]
乾隆三十四年(1769年),刘墉因父亲的缘故被重新起用,授予江宁知府。刘墉十分珍视这次机会,为政公正清廉,声名远播,百姓叹服刘墉的品行,将其比为宋朝的包拯。[7-8] 后来嘉庆初年的弹词《刘公案》,就是以刘墉在江宁知府任上决断疑案、为民做主的故事为蓝本改编而成。
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,刘墉调任陕西按察使。
第二年父亲刘统勋病故,刘墉辞官回家服丧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,刘墉服丧期满还京,清廷念刘统勋多年功绩,诏授内阁学士,任职南书房。十月又任《四库全书》馆副总裁,并派办《西域图志》及《日下旧闻考》总裁。次年七月,充江南乡试正考官,不久后复任江苏学政。在任期间,刘墉曾劾举秦州举人徐述夔着作悖逆,要求按律惩办,年底因办事有功和督学政绩显着,迁户部右侍郎,后又调吏部右侍郎。[9]
乾隆四十五年(1780年),刘墉升任湖南巡抚。当时湖南多处受灾,一些无灾州县盗案迭起,贪官污吏猖獗。刘墉到任后一面查明情由,据实弹劾贪官污吏,建议严办。一面稽查库存,修筑城郭建仓储谷,赈济灾民。仅一年余,库银充实,民粮丰足,刘墉得到当地百姓爱戴。
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,刘墉升任为都察院左都御史,次年三月任职南书房,不久又充任三通馆总裁。此时,御史钱沣弹劾山东巡抚国泰结党营私,刘墉奉旨偕同和珅审理山东巡抚舞弊案。刘墉至山东假扮成道人,步行私访,查明山东连续三年受灾,而国泰邀功请赏,以荒报丰。征税时对无力缴纳者一律拿办,并残杀进省为民请命的进士、举人9人。刘墉如实报奏朝廷,奉旨开仓赈济百姓,捉拿国泰回京。此时皇妃已为国泰说情,有的御史也从旁附和,和珅亦有意袒护国泰。刘墉遂以民间查访所获证据,历数国泰罪行,据理力争,终使国泰伏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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